安全評價
深圳8月10日起停止爆破作業(yè)
鳳凰網(wǎng)消息 隨著大運會日益臨近,我市大運會各項安保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。昨天,市法制辦在其官方網(wǎng)站(http//fzj.sz.gov.cn)上就《關于深圳大運會期間加強槍支彈藥、爆炸、劇毒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》和《關于加強刀具安全管理的決定》,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。
根據(jù)《關于加強刀具安全管理的決定》,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,危險性刀具銷售單位應在該決定生效后的10日內(nèi),將本單位危險性刀具的數(shù)量、儲存地點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轄區(qū)公安派出所備案。刀具銷售單位應當查驗購買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單位證明,登記購買人身份信息、單位名稱、購買刀具的品種和數(shù)量等情況,并將登記情況每周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。攜帶危險性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攜帶人應當采取防護措施。
《關于深圳大運會期間加強槍支彈藥、爆炸、劇毒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》規(guī)定,2011年8月10日至8月25日,原則上停止向深圳市或途經(jīng)深圳市運輸劇毒化學品。在上述限期內(nèi),市公安局停止爆炸物品、劇毒化學品購買和運輸?shù)膶徟?,停止一切爆破作業(yè),市人居環(huán)境委員會停止對放射性物品轉(zhuǎn)入的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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